华体会(中国)集团党委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华体会平台:2022-04-08  作者:


近日,六届华体会(中国)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的6家被巡察单位,分别向集团党委巡察办报备了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路线图”,整改清单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清单”。这是被巡察单位落实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要求的一项内容。

华体会(中国)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后半篇文章”,集团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集团(股份)有关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严格要求、做出具体安排,明确释放“抓整改必须从严”的鲜明信号。集团党委专门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议,与6家被巡察单位签订巡察整改任务书,集团党委书记“面对面”向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交办整改任务,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推进;行政正职带头履行整改责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严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决不允许出现责任“空转”,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3个月内基本整改完成,半年内全部整改到位,个别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为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事事有回音”,华体会(中国)集团党委建立了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动态报告”机制。被巡察单位于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20日内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向集团党委巡察办报备,3个月内向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相关台账;3个月集中整改阶段之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整改进展情况“月报告”,每月向集团党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直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整改过程中,重要问题的整改进展、拟对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问题,被巡察单位必须及时向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党委巡察办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指导督导,严格实行台账清单化管理,定期对账、跟踪问效。

今年下半年,华体会(中国)集团党委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后,将直接转化为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组,对此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场检验整改成效。对于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巡察反馈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或屡改屡犯、反复发生的,集团党委将严肃开展追责问责。